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村民对上门回访的检察官表示,以前下雨天龙头水发浑,担心喝不上放心水;现在消毒设备天天运转,拧开水龙头就是清亮的放心水。
清冽自来水汩汩流出,也见证农村集中供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的成效。
今年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迅速跟进,在监督中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办案人员深入乡村供水点位排查隐患、推动整改,守好辖区农村牧区“小水缸”。
作为全市专项行动率先启动的旗区,乌审旗检察院的办案实践体现了风险预防监督理念。
今年3月中旬,办案人员走遍各嘎查村,对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逐一现场勘验,发现多处供水站存在消毒设施损坏闲置、供管水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等问题。针对村民反映的水质浑浊问题,结合部分供水点毗邻工业园区的潜在污染风险,办案组及时与水利部门互通情况、共同研判风险,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3处高风险点位开展抽样检测。
案件承办人白娜仁图雅介绍,采样结果显示,3处紧邻工业园区的供水点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但现场排查发现,消毒设备长期停转、管护人员资质不规范,看似达标的水质背后仍有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水质达标后,监督并未止步。乌审旗检察院突破“水质超标才监督”的惯性思路,将保护关口前移,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同步函告水利部门协同推进隐患治理。
立案不是终点,推动系统整改才是监督初衷。乌审旗检察院采取“排查摸底—自查自纠—跟进复核—巩固提升”的递进式监督路径,既守住法定监督底线,也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前期排查发现问题后,该院并未直接制发检察建议,而是先预留自查自纠整改窗口期,支持水利部门和属地先行整改。期限届满后,办案人员跟进实地复查,逐一核对设施运行情况、询问管护人员,确认部分安全隐患仍未有效消除。据此,该院依法向乌审旗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小型供水工程管护专项排查,从源头化解饮水安全风险。
经过两个月集中整改,乌审旗水利局书面反馈整改成效:9处涉案点位损坏闲置的消毒设备全部维修更换到位,个案问题全部清零。同时,该局以专项整改为契机,主动提质扩面,为全旗50处供水工程统一配备次氯酸钠自动投加消毒设备,药剂用量随供水量智能调节,相较人工投药模式更为精准可控;同步规范供管水人员健康资质管理,从设备运维到人员管护双维度完善管护标准,实现“整改一点、规范一片”的放大效应。
“小水缸”连着大民生。以乌审旗先行实践为基础,鄂尔多斯全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推行差异化监督,推动形成检水携手共治格局。从单点突破到多点跟进,专项监督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沿供水管网逐一踏查,累计排查行政村156个、集中供水点位191处,排查发现水质不达标、消毒设施缺失、运维管理不规范等各类问题54个。办案中,两级检察院主动联动水利局、卫健委等部门会商整改路径,针对不同类型问题探索差异化监督模式,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全市农村集中供水安全领域已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7件,全部得到行政机关积极响应与书面回复,排查发现问题逐项整改销号,累计推动101名供管水从业人员补办健康证明,整改成效在全域稳步落地。
其中,针对跨部门、多主体的复杂监管隐患,杭锦旗检察院以公开听证搭建共治平台,组织水利、卫健部门及属地村镇厘清监管边界,商定整改举措,会后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以监督助力协同整改。杭锦旗水利局专题部署推进,组织属地村镇建账销号、逐项整改。目前,水塔破损、废弃物堆积、围栏损毁等即时隐患全部处置完毕;除按规定不纳入安装范围的百人以下分散供水工程外,其余集中供水点消毒设备全部配齐运行,锡尼镇加装阻逆阀防范交叉污染,优化供水调度保障群众用水稳定,蓄水设施全面清洗消毒,21名供管水从业人员全部补办健康证明,涉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如果说杭锦旗的公开听证是破解多部门交叉复杂问题的有效路径,针对水源地防护这类指向明确的具体隐患,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则走出靶向监督、协同共治的精准路径。办案人员在专项排查中发现村集中供水点存在警示标识缺失、防护围栏破损等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依法立案后,及时向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逐项落实整改举措,并通过实地“回头看”跟进核验整改成效。目前破损围栏已全部拆除重建,安全警示标识规范布设到位;水源地周边养殖棚舍经规范整改并现场核查,符合水源保护相关规定。
从嘎查村头的供水站到农牧民家的水龙头,公益诉讼的监督脉络沿着供水管网不断延伸,与水利行政监管同频共振,把饮水安全的守护网织得更密更实。涓涓清流淌进千家万户,既润泽乡野沃土,也托举起农村牧区的民生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