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花本是雅事
可若“爱”到伸手去偷
便变了味
因“太喜欢养花”
短短半个月内
绍兴上虞小越一女子
三次“顺”走心仪花木
最终把自己送进看守所
近日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小越派出所接到报警
某花木园门口空地的
花木接连被盗
四盆价值约2750元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案发点位监控
很快锁定夜幕中的“偷花贼”
监控显示
两名女子骑行电动车
来到案发现场
精心挑选后
将花木搬上车
随后快速驱车离开

民警迅速锁定
两人身份信息及落脚点
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接受调查
“花木园那么多花
我以为偷几盆没人发现。”
嫌疑人王某如实交代
自己酷爱养花
觉得花木园门口
露天摆放的花木
特别好看
便起了贪念

第一次得手后
花盆不慎摔毁
见没人找上门
王某仍不死心
半个月内
一而再再而三地
拉上女儿偷走三盆花木
养在家门口
一次贪念,三度伸手
王某执意前往盗窃
不顾女儿多次劝阻
女儿因同骑一辆电瓶车
只能跟随前往
但未直接实施盗窃

“这是盗窃行为
是违法的,你懂不懂!”
在民警的严肃教育下
王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
后悔不该贪图便宜
并连连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
目前,嫌疑人王某
因多次盗窃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其女儿经民警批评教育后释放
警方提醒
爱花有道,取之有方
盗窃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莫因一时贪念
让“雅好”变成“污点”
广大商家
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贵重花木及物品
尽量不要摆放在店门口
勿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
一旦发现失窃,立即报警
(内容来源:上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