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
个别驾驶人觉得
原车灯亮度不够
便私自加装强光灯
但这种行为已属违法
↓

夜间行车
个别驾驶人觉得
原车灯亮度不够
便私自加装强光灯
但这种行为已属违法
↓
近日
在郑蒲港收费站
马鞍山高速交警执勤时发现
一辆车前方灯光刺眼
强光让人难以直视
随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

随后
交警让驾驶人打开灯光
“炫目”白光瞬间亮起
晃得人简直睁不开眼
车辆号牌在强光之下
仿佛“隐身”一般

经询问
驾驶人感觉原车灯不够亮
便私自加装了这套灯具
也知道强光会遮挡号牌
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
交警对其严肃批评教育
依法进行处罚
并责令其拆除非法加装的灯具
恢复车辆原状
在车前或者车尾
非法加装强光射灯
严重扰乱正常通行秩序


图源网络
非法安装强光灯具的危害
➤ 视线致盲与判断失准:强光直射下,周围车辆驾驶人瞬间 “失明”,形成视觉盲区,难以准确判断前车距离、车速,易引发追尾、剐蹭等事故,尤其夜间或高速路段风险极高。
➤ 特殊天气事故风险加剧:雨雾天强光灯易形成漫反射光幕,降低能见度,进一步增加事故概率。
➤ 车辆安全隐患:私自加装需改动电路,若安装不规范,可能导致线路过载、短路,引发车辆自燃。
➤ 扰乱通行秩序:强光照射会迫使后车减速避让,易引发交通拥堵,甚至因紧急刹车导致连锁事故。
安徽交警提醒
车辆出厂时
均按规定标准安装了车灯
切勿因炫酷、个人喜好
躲避电子监控等
私自对车辆
加装、改装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