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召开政协抚州市第六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0月17日
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抚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在抚州市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中共抚州市委书记范小林同志讲话;2.听取和审议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3.听取和审议政协抚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列席抚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5.选举政协抚州市第六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6.审议通过政协抚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7.新当选市政协主席讲话。

出品丨抚州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丨抚州市政协
编辑丨李晨 编审丨胡琰 监制丨陈细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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