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获悉,因非法占用土地44525.12平方米,澄迈澄发安宸项目有限公司被罚款11395712.2元。
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澄迈澄发安宸项目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在澄迈县老城镇盈滨半岛片区北二环路才吉村委会美宁村地段非法占地建设漓岛公园内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形成活动场地,非法占用土地66.79亩(44525.12平方米)。
据悉,澄迈澄发安宸项目有限公司由澄迈发展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曾用名为澄迈澄发五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南一环路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29楼1层101室。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9月7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澄迈澄发安宸项目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1395712.2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