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0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放)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煤矿“三个一批”分类处置总体方案》,明确按“关闭退出一批、提质改造一批、扩能提升一批”思路,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分类处置,确保全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期分批关闭退出,保留的煤矿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方案强调,对省属煤矿、民营煤矿执行统一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方案明确,全省将分期分批关闭退出30万吨/年以下煤矿,省属煤矿、民营煤矿执行统一处置标准,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到2026年底前,核定产能30万吨/年以下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资源枯竭、赋存条件差的煤矿将依法关闭退出。2027年底前,核定产能30万吨/年灾害严重煤矿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纳入关闭对象;2030年底前,引导关闭退出核定产能30万吨/年以下非灾害严重煤矿(露天开采煤矿除外)。
对于保留煤矿,将推动提质改造。方案提出,2027年底前,30万吨/年及以上尚未实现机械化开采的非灾害严重煤矿要完成机械化改造;2030年底前,保留的灾害严重煤矿完成智能化改造。对资源储量丰富、煤层赋存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较高的依法依规保留的煤矿,允许其通过改扩建达到中型煤矿规模,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支持其合理配置煤矿边深部煤炭资源。
方案还明确,对顺利完成煤矿关闭任务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补助。支持重点产煤县市区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战略性矿产勘查开发。加大煤矿关闭后瓦斯发电、替代能源建设等项目支持力度。做好关闭退出矿区生态修复,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要求,做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作者:彭放】 【编辑:肖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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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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