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江县委网信办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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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江县委网信办

关于公开征集信息网络领域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县网上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网络舆情敲诈勒索类。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恶意搜集、捏造夸大、断章取义企事业单位、行业主体及个人负面信息,利用自媒体、短视频账号、社交平台、资讯网站等网络渠道,通过批量转发、集中炒作、置顶扩散、恶意刷屏等方式施压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宣传费”“摆平费”等名义,强迫他人、企业支付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

(二)网络色情诱导敲诈类。以社交软件、直播平台、陌生交友渠道为媒介,刻意诱导、招揽网络招嫖,诱骗当事人发生关系后,虚构怀孕、受伤、未成年、曝光隐私等理由,以网络曝光、上门纠缠、告知亲友等方式恐吓施压,恶意索要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网络裸聊胁迫敲诈类。通过网络社交工具诱导网民进行裸聊、拍摄不雅影像,非法窃取、留存公民个人隐私及不雅音视频资料,以曝光隐私、损毁名誉、扩散传播为要挟,胁迫受害人转账付款、勒索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有组织网络暴力滋扰类。通过“人肉搜索”“开盒挂人”非法曝光公民个人信息,组织水军刷量控评、恶意刷屏、抱团攻击,开展有偿代骂、恶意造谣、诽谤恐吓、挑动群体对立,长期针对个人、企业开展网络围攻、恶意抹黑的有组织网络黑灰产违法行为。

(五)网络水军黑灰产炒作类。团队化运营自媒体矩阵,批量注册账号、控评引流、制造虚假热搜,有偿发布不实信息、恶意抹黑本地单位、企业和个人,恶意炒作社会热点、制造网络谣言,扰乱网络秩序、破坏营商环境的团伙化、产业化违法行为。

(六)网络恶意侵权牟利类。有组织窃取、搬运、篡改原创图文视频内容,批量侵权盗版、恶意投诉碰瓷,以恶意举报、批量维权为名敲诈自媒体、商户、创作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网络黑灰产业链及违法行为。

(七)其他网络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扰乱行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舆论生态的突出问题及乱象。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邮箱:

3357690733@qq.com

(二)举报电话:

通江县委网信办:0827-7115009

(三)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12337(www.12337.gov.cn)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应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者伪造、篡改证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举报线索材料要完整清晰,具体包括:

(1)涉事主体信息。涉案网络平台、自媒体机构、涉事账号头像、昵称、ID号码、经营主体及涉案人员相关基础信息等线索。

(2)违法犯罪事实。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网络场景、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等情况。

(3)涉案证据材料。能够佐证违法犯罪事实的网页截图、社交聊天记录、录音、录屏、录像、链接地址等原始凭证材料。

3.同一线索请勿多头举报,已经公安、司法部门受理,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线索,请勿重复提交。

欢迎广大群众、网民、互联网行业从业者积极举报,共同净化网络生态、整治网络乱象,共建清朗、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环境。

中共通江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6日

来源:中共通江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周 慧

校对:杨依雯

责编:秦春燕

审核:袁春东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2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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