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扎实推进《海南省2026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扭转我市空气质量反弹态势,现就建筑渣土、砂石工地等散装物料运输扬尘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必须落实平厢装载、密闭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料场前必须彻底冲洗,清除车轮、车身泥土,严禁带泥上路。严禁沿途扬撒、超载超限等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
二、各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教育管理,开展扬尘防控专题警示教育,将密闭运输、出场冲洗、合规装载纳入驾驶员考核管理。建立出车前检查制度,密闭装置损坏、车身泥土未清理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场营运。
三、各建筑渣土、砂石工场经营企业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装载车辆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因企业管理缺位造成扬尘污染,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流动巡查整治,实施常态化联合执法。对查实存在未密闭运输、带泥上路、沿途扬撒、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并倒查所属运输企业管理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渣土、砂石运输扬尘污染行为,共同维护我市道路环境与空气质量,举报电话:0898-62229580。
特此通告。
万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16日
编辑:熊章卫
审核:张晋鹏
监制:卓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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