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也能申领失业金?人社局明确这些情况可以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很多主动离职的朋友

都会觉得失业金跟自己没关系了

但实际上如果是“被迫辞职”

在法律上可能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同样符合申领条件

官方明确六种情况主动辞职也能领失业金

在厦门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推荐阅读:2038.5元/月+帮缴医保!厦门失业金申领指南

关注“厦门本地宝”

在聊天框回复【失业金】获取

失业登记办理入口、指南

失业金申请入口、领取情况查询入口等信息

在这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就要重点来了解一下

👇👇👇

什么是“非因个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本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图源:AI生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具体规定是什么呢?

小编也为大家整理了详情

👇👇👇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离职“护身符”

✅核心前提:个人单纯因为想换工作、离家远、压力大这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能领失业金。只有单位存在违法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动解除(俗称被迫离职),才算「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因单位过错导致的被迫辞职,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样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五类情形具体指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只要你的辞职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在法律层面就和被辞退一样,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重要提醒:离职理由很关键!辞职信上不要写“个人原因、家庭原因”,要写明是单位欠薪/未缴社保等单位违法行为,保留证据(工资流水、聊天记录、考勤、劳动合同),否则审核会不通过。

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声明:本文由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厦门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源:摄图网、图虫创意(已获授权)

▌编辑:张秋美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