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自治区海洋局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广防城港市创新开展养殖用海“标准海”出让保障模式改革工作经验的通知》,标志着防城港市养殖用海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区海洋系统全面推广实施。
为持续优化养殖用海管理,推动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2026年,防城港市海洋局聚焦涉海企业、群众在养殖用海审批中的急难愁盼,创新推出养殖用海“标准海”出让保障模式,叠加“两证同发”(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及“三权分置”(海域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改革红利,促进用海审批再提速,为全区养殖用海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截至目前,全市已出让养殖用海“标准海”5宗共944.49公顷,企业办理用海手续时长缩短3个月以上,有效保障养殖项目用海需求,助力企业抢抓投苗黄金期。

9月21日,市海洋局出让防城港市江山半岛南部第二批2宗共6231.288亩优质养殖海域,用于防城港海上粮仓项目建设,以高效用海服务擦亮招商引资金字招牌。
防城港市养殖用海“标准海”出让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转变海域使用确权前期工作模式。由企业自主推进改为政府统筹实施,提前完成选址规划、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建立海域标准化资源储备池,可压减用海审批时限3个月以上,业主前期投入成本降低80%。二是建立标准海管控体系。通过统一标准,以制度约束规范养殖类型、配套建设尾水处理等养殖生产全过程,以高水平保护护航渔业经济绿色发展。三是叠加改革红利。“标准海”出让模式与海域使用权证、水域滩涂养殖证“两证同发”,海域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成果深度融合,释放“海域审批+金融注资+生产帮扶”全周期服务效能。
目前,防城港市已有4家企业成功竞得“标准海”海域。其中,防城港中海养殖有限公司获得“防城港金鲳鱼”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授权,今年投放近700万尾金鲳鱼鱼苗,自10月起进入集中捕捞收获期。鱼获除供应本地市场外,部分转运至北海、湛江等地进行深加工,产品远销海内外。

来源| 今日防城港客户端
记者| 韦英奇
通讯员| 李 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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