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8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调整,张晓红同志提出辞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晓红同志辞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呼和浩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根据有关法律程序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丨来源:首府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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