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退场,预交的物业费为何退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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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9月份,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绿地北岸郡及绿地雪莱小镇北岸郡二期的多位居民反映,其小区物业——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以下简称“原物业”)将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退场。小区张贴公告显示预交物业费可移交至下一家物业公司,但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市民表示不满后,该物业称9月底可为居民办理退款。如今是否已完成退款?记者进行了追访。

10月16日,记者联系到该小区居民,“物业仅同意将一部分物业费退还,但具体办理时间未知。”小区居民李先生介绍。随后,记者联系到原物业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与新物业济南中硕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物业”),得知两方正在核算交接,预计10月底前完成。原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交的物业费,我们折算完后会进行返还。”

居民反映原物业退款方案多次变化

16日,记者联系到绿地雪莱小镇北岸郡二期业主刘女士,目前她已经主动将物业费转至新物业公司。“一是因为原物业公司说退款时间较长,二是因为我一直在这里居住”,刘女士说,“我认为新物业目前服务态度不错,近日还专门组织人员对小区公共绿化区域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对过度生长的枝条与杂草进行了修剪清运。”

但同小区居民李先生向记者表示,原物业对预交物业费的退费标准变化较大。“他们8月20日公告称所有钱都不退,9月28日公告称所有钱都退,后来告诉我说只能退一部分。”据了解,李先生的预交物业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交房时交5年赠1年剩余的物业费,另一部分是因为房屋渗漏起诉的赔付,开发商因没钱支付,法院最后判决以物业费冲抵。

“当时我拿着法院调解书给物业,物业是认可的。现在这部分物业费原物业公司又不给我退了,工作人员告诉我开发商并没有将这笔钱给物业。”李先生对此表示担忧,“我还是希望原物业能将这笔费用退还给我。如果转到新物业,新物业如果再退场,剩下的物业费找谁去要?”

原物业称新旧物业正在核算交接

16日,记者联系到原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正在与新物业核算对接,预计月底前完成。依据公告,9月30日之前业主登记要退款的,我们会联系业主,没联系的,我们会转给新单位,后期新单位会联系业主,进行下一周期物业费的补充。”

“业主交的钱,我们折算完以后会给业主进行返还,”工作人员说,“因为有的业主未住,支付的只是60%的物业费。那么,我们肯定也只是退还60%的物业费。”

至于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我们公司也没有收到这个费用,我们是按照服务周期,比如给他延长到什么时间,那么新的单位会服务到这个周期,不收取他的服务费。”对于开发商是否已将房屋渗漏赔偿款支付给物业,该工作人员称,具体由公司财务对接,其本人并不知情。

随后,记者联系到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正与原物业公司进行核算,他们核算完成后,我们看一下结果,再和业主核实一下,如果对的话,基本上就是按这个结果执行,我们会按照新的物业费给他核算,把业主物业费时间顺延。”据了解,新物业收费标准较原物业有所降低。

“原物业公司告诉我们会尽快核算,争取月底前完成。”该工作人员说,“因为现在这个小区的业主70%不在这里居住,我们也得打电话与业主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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