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警方开出首张无人机“黑飞”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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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14日,涟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对1名违规操控无人机的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及时消除潜在低空安全隐患。

经调查,杨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多次操控轻型民用无人机在真高120米以上的管制空域内飞行,未履行空域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黑飞”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涟水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责令停止飞行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案件是涟水县首起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案件,也是涟水公安加强低空安全管理、落实新规要求的一次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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