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有群众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了小祃口村的相关问题,但当时的答复是“不属实”。今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危化品“黑窝点”“小作坊”。2026年10月18日,央视《焦点访谈》曝光了这个村的情况——8家企业中5家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一家企业就存放甲醇近2000吨,而国家标准规定,储存甲醇超过500吨就构成重大危险源;涉事企业凯佳化工的经营者还是当地村支书,面对甲醇泄漏,他说“没事,习惯了”。周边几个村也有类似情况,有的企业以“净水公司”之名建在基本农田里,有的紧邻学校。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
看到这个新闻,很多人可能会问:危化品能这样放在村里吗?无证经营危化品会有什么后果?出了问题谁负责?咱们一条一条看。
第一,危化品储存,法律有硬性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危化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由专人负责管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储存方式、方法和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村子里、紧挨民宅存放近2000吨甲醇,明显不符合这些要求。如果违规,监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处5万到10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无证经营危化品,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还要看刑事风险。刑法规定了“危险作业罪”——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只要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就可能构成犯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注意,这个罪不需要真的出事,只要存在现实危险就可能触及。如果实际发生了重大事故,还可能涉及危险物品肇事罪,最高可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无证经营危化品在实务中不一定按非法经营罪处理,要看具体情节,这个咱们不过度预判。
第三,基本农田里建厂,同样是红线。
新闻里提到,有的企业以“净水公司”名义把厂建在基本农田里。基本农田是受特殊保护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明确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要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监管层面,可能存在履职问题。
据报道,当地有部门提到“县里为税收不让取缔”,自然资源部门说“从未批过规划”。这些说法如果属实,就涉及监管职责履行的问题。根据监察法,监察机关可以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作出问责决定,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当然,这只是基于现有报道作出的可能性分析,最终要以调查结果为准。
如果大家身边遇到类似情况,比较理性的做法是: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举报,注意保留证据;如果权益已经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村委会的决定侵害了村民权益,法律也给了救济途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相关决定。
面对这类事件,咱们既不恐慌也不麻木,不预判、不传谣,用法律手段理性维权,等权威结论。我是柳芳律师,谢谢你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