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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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4起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白城市应急管理局现发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2月,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夜班员工发现雾化器跳闸、CEMS氧量数值归零等异常情况,遂即向值班长报告隐患。值班长立即进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相关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300元。

案例2:

2026年4月,洮南市新达氧气厂员工在车间日常安全排查中发现氧气车间一瓶气体泄漏,经检查氧气阀受损,气体排空后立即更换,消除了事故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并通报表扬。

案例3:

2026年4月,洮南市新达氧气厂员工在日常安全排查中发现氧气及二氧车间氧含量报警器位置过低,不符合国家标准。遂即按国家最新标准重新调整高度,消除了事故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并通报表扬。

案例4:

2026年5月,洮南市新达氧气厂工作人员在车间日常安全排查中发现二氧泵有异响,经仔细排查,原因是密封环松动老化,遂即立即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并通报表扬。

来源 | 白城市融媒体中心综合整理自白城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 | 丁路 编审|张芙

复审|黄永亮 终审|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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