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融监管局、大连市委金融办、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大连市生态和环境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连市加快海洋经济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对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韧性强的现代海洋经济保险服务体系进行系统部署,助力海洋强市建设。
《举措》立足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战略定位,对海洋经济保险进行全领域、全链条、全周期谋划,提出到2027年底,基本形成覆盖主要海洋产业、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海洋经济保险服务体系,实现全流程服务升级和保障水平提升;到2030年底,全面建成创新活跃、开放协同、安全可靠的现代化海洋经济保险体系,构建东北亚海洋经济保险创新枢纽和风险管理中心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在实施路径上,《举措》坚持全方位统筹与重点领域突破,采取“8条保险风险管理链+平台基地”建设模式,贯通海洋牧场“周期链”、船舶海工“产业链”、陆海大通道“供应链”、海洋新兴产业“创新链”、海洋环境“生态链”、海上风电“标准链”、海洋文体旅“服务链”、海洋经济风险减量“安全链”等重点领域保险风险管理链,全方位加强海洋经济保险基础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同时,《举措》坚持短期目标和中长期规划相结合,明确9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开展系统性、创新性的海洋经济保险实践探索,有效破解海洋产业“高风险、低保障”瓶颈。
《举措》还注重多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强调要实施规划引导、扩大保险供给和强化组织保障。通过不断加大实践探索力度,逐项解决海洋经济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海洋经济保险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险保障。
下一步,大连金融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抓好《举措》落地实施,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出台支持政策,细化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海洋经济保险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全面集合力量,加强自主创新,及时跟踪评估政策效果,为大连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