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期公布5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49批次。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1:合格信息.xlsx

附件2: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部分不合格小知识.docx

来源: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整理:王佳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