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原本属于居民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款,被社区居委会以“引导居民防止盲目消费”为由借用,约定20个月返还,如今近12年过去了却仍未清偿。
近日,山西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北阜社区(原北阜村)居民郭先生向奔流新闻反映,他数百万元的拆迁补偿款被居委会借走,12年了迟迟没有还清。10月19日,奔流新闻记者采访北阜社区居委会时,工作人员表示欠款属实,共涉及80多户居民。
郭先生称,2014年北阜村实施城中村改造,他因房屋拆迁获得290万元补偿款。同年12月8日,他与北阜居民委员会、太原市阜兴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款使用协议》。

记者在郭先生提供的协议复印件上看到,协议明确写道:“甲方(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北阜居民委员会、太原市阜兴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引导居民取得最大限度的收益,防止居民盲目消费和投资发生不必要的浪费与风险,使用居民的现金补偿款。”该笔资金专款用于北阜村城中村改造,期限至2016年8月31日。协议约定,甲方每月按1.5%的比例支付收益(折合年化单利18%),到期后十日内一次性返还本金。

郭先生称,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约每月支付利息。然而,2016年8月31日协议到期后,居委会通过开会口头通知,将月利率由1.5%下调至1%,未与他重新签订书面协议。郭先生告诉记者,通过他多次讨要,目前居委会还剩150万元本金未还。
“当年居委会利用包括我在内的居民借款,建设了两栋大楼。目前两栋楼已建成并售罄,销售金额达数亿元。”郭先生告诉记者,居委会并未将售房所得优先用于偿还居民借款,也未应允给他们债权居民门面房。郭先生提供的两张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盖有北阜居民委员会印章的《个人往来核对签字表》显示,他名下列有150万元借款及300.1535万元利息,两项合计450.1535万元。
10月19日上午,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北阜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欠郭先生款项一事属实,之前共借了郭先生两百多万元。工作人员称,当初借了80多户居民的钱用于建公寓楼,现在公寓楼正在审计,审计结束后就可以交易,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居民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