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你们,帮我洗清这莫须有的百万债务,还拿到了司法救助金,让我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接到当事人张女士的致谢电话。就在几个月前,她还因为前夫一手炮制的虚假夫妻共同债务,平白背上近百万元欠款,沦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处处碰壁。如今卸下沉重包袱,张女士终于舒展眉头,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分居期间“被签字”,她背上百万债务
2022年8月,张女士和丈夫赵某已长期分居,婚姻早已名存实亡。赵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出借人陈某借款100万元,并用自己名下房产做抵押。
为了让这笔借款在形式上具备“夫妻共同债务”的外观,赵某动起歪脑筋。他向网上融资人员提供了张女士的身份信息,对方直接炮制出虚假身份证明、征信材料,还找人冒充张女士,在《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等关键文件上签下她的名字。一套看似手续齐全、夫妻共同签字完备的借款材料,就在张女士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制作完成。
拿到钱款后,赵某只偿还了少量利息就不再履约。2023年5月,出借人陈某将赵某、张女士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近百万元本金以及利息。法院按照赵某提供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但处于分居状态的张女士,自始至终没有收到过任何诉讼通知。
当年年底,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赵某与张女士共同偿还98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律师费。次年,张女士与赵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对这场官司依旧一无所知。
判决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张女士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存款遭到划扣,还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直到这时,她才发现自己“被负债”了。
“我没有签过字,也从来没有上过法庭,为什么要我来还这笔钱?”满心委屈的张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了闵行区检察院的大门。
百万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意识到,这起案件属于真实借贷中嵌套虚假共同债务的典型情形:借款全部由赵某收取、支配,诉讼送达地址也来自利害关系冲突的赵某,背后极有可能存在“被负债”陷阱。
本案的核心争议,就是这笔百万借款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也就是大众熟知的“共债共签”原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既需要兼顾交易安全,更要保护不知情、没有从中获益的配偶一方,防止无辜者平白背负债务。“不能只看合同纸面的签名,更要探究背后真实的举债意愿,以及当事人是否实际享受借款带来的利益。”检察官表示。
依托检法协作机制,检察机关立刻开展全面调查。检察官调阅全部卷宗,并与不动产抵押登记档案比对,发现合同所附的张女士身份证件,头像、有效期均与真实信息不一致。同时协助当事人开展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证实,借款合同上“张女士”的签名,根本不是她本人书写。
检察官还多方询问相关人员,梳理全部银行流水,查明借款实际由赵某个人取用,张女士从未签字、从未追认、也未从该笔借款中受益。
种种证据指向,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名签约、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民间借贷纠纷,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张女士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司法救助纾解生活困境
查清案件事实,不等于工作就此结束。检察官联合法院,反复向各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把《民法典》“共债共签”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2025年6月,闵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原审判决判令张女士共同还款,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建议启动再审予以纠正。
法院随即启动再审程序。检察院、法院同步开展矛盾实质性化解工作,围绕冒名签字、钱款实际流向、还款责任划分等焦点问题,多轮倾听各方诉求,耐心释法明理。
2026年1月,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最终协议,案涉98万余元本金、利息、律师费全部由赵某个人承担,张女士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案件调解结案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执行环节,推动法院撤销对张女士的失信、限高惩戒,办理被扣划存款的执行回转,帮她恢复正常信用。
虽然拿回了被扣划的钱款,但为了维权,张女士自行承担了律师费、笔迹鉴定费合计4万余元。离异独自养家的她,又经历长时间诉讼、信用受损,工作生活遭受重创,经济十分困难。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张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缓解她的生活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