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公安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近日,牛角店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案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2026年10月15日,牛角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某摄影店涉嫌私自售卖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派出所民辅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
经现场核查取证,确认该摄影店经营负责人张某在未取得任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将烟花爆竹囤积在店内并对外售卖,涉嫌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商铺多为普通门店,无专业防火、防爆、防静电安全设施,且人流量不固定。一旦遇到明火、高温、碰撞,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更会严重威胁自身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非法售卖、储存烟花爆竹,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高危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售卖、运输均属于违法行为。如发现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线索,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聊城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