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敢给,一个敢开,双双被罚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近日,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琼 D 号牌小轿车的驾驶人疑似未成年人、存在无证驾驶嫌疑,随即通知交管大队配合核查,经核实,驾驶人王某为未成年人,属于无证驾驶。

驾驶人王某▲

经查,该车是驾驶人王某向朋友王某借来,执勤民警随后通知转借人王某到交管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转借人王某的车辆系从租车行租赁使用,其明知驾驶人王某是未成年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仍抱着侥幸心理将车辆交由对方驾驶,未收取费用。

转借人王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王某(驾驶人,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通知家长。

对王某(转借人)将车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驶证。

交警提示

作为未成年人,道路不是游乐场!依法考取驾照前请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

作为监护人,一定要积极履行好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法律教育。保管好车钥匙!孩子犯错,父母也要"买单"!

作为车主,借车前务必核查驾驶人资质!你的"仗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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