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保障首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1+N”数据权益巡回审判机制,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赴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首例网络数据合同纠纷案。
该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铭溪担任审判长,与综合审判三庭庭长颜君、综合审判三庭副庭长张倩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开区产业部门代表、经开区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
本案为网络数据合同纠纷案件被纳入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范围以来开庭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双方系就数据服务付款义务的履行产生争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指出“建立健全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流转数据相关财产性权益的机制”。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风险管控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合理评估和量化数据的经济贡献,有助于将数据资源提升为数据资产、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使用价值。
案件聚焦数据服务履行主体、履行内容、交付标准认定,重点厘清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中的合同权利义务边界,以期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中合同类型的识别、数据服务定价标准的确定以及数据交付验收规则的建立提供裁判参考,保障数据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案件的公开审理,对规范数据服务交易行为、防范数据商事纠纷,具有良好的司法示范和指引作用。
北京互联网法院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的设立,是基于经开区数据权益保护司法需求,推进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服务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未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继续依托“1+N”数据权益巡回审判机制,精准对接新兴产业司法需求,持续加强与属地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规范、预防功能,切实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首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