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云南省公布楚雄“2.17”较大游乐船倾覆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2月17日15时33分,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莲华村委会小五排莲溪湾景区发生一起游乐船倾覆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51.58万元。
云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云南楚雄“2·17”较大游乐船倾覆事故是一起从业人员驾驶擅自拼装改造且存在技术缺陷的游乐船违规载客,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失职缺位,属地安全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旅游名村”的游乐船载26人巡游返回时侧翻
2月17日15时15分,在楚雄州楚雄市东华镇莲华村委会小五排莲溪湾景区,杨某斌驾驶涉事游乐船开展当日第14航次巡游,船上载有26人(含驾驶员本人),从码头右侧出发,沿水面逆时针行驶。15时33分,涉事游乐船完成一圈巡游返回码头区域,在左转准备倒退靠岸过程中,因离心力作用向右倾斜,水涌上右侧甲板,右侧游客受惊后迅速向左侧集中,导致船体失稳并向左侧倾斜、侧翻。15时34分,涉事游乐船完全倾覆,船上人员全部落水。
事发水域为非通航水域,原为群众的鱼塘,水深1.0~1.5m。
事发当日,负责协助水上游乐船观光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未上班,临时安排的接替人员因事离岗,又安排其他人员接替相关工作。事发码头配备有救生衣,当次游乐船上乘客未穿戴救生衣。
事故造成4人死亡,均为乘船游客。
以4944元/艘的价格买了5艘游乐船后擅自拼装
经调查,事发的游乐船属无动力水上游乐设备,船长3.0m,船宽1.975m,型深0.44m,吃水深度20-25cm,限乘6人,由钢结构等材质组合而成,常见于景区、公园、生态园等场景。2022年9月26日,上述公司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艳艳游乐设备经营部以4944元/艘购买了5艘游乐船,用于水上娱乐项目。
为打造特色水上项目吸引游客,2023年8月起,上述公司陆续购买材料,由张某春组织杨某斌等2名从业人员自行拼装改造,拆除原3艘游乐船上的转轮,加装甲板,用简易活动构件连接三节主体,加装条形座椅,艏部加装外挂汽油机组装而成。改造后游乐船经自行试验和局部改造,固定船速2.6km/h,于2024年7月擅自投入运营,游客凭门票免费乘坐。
调查组认定,由于涉事游乐船无规范的技术标准作为校核依据,本次技术评估参考《内河浮动设施技术规则》(2024)及引用部分船用术语进行。根据涉事游乐船形状、用途和行驶速度,以及现场勘查、监控视频等综合分析,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涉事企业采用简易构件的方式将3艘游乐船擅自拼装改造为稳定性较差的涉事游乐船;杨某斌驾驶涉事游乐船违规载客,左转弯时船体向右倾斜导致水涌上甲板,船上游客受惊集中到左侧致船体失稳、倾覆;涉事游乐船骨架及装扮物铁丝形成笼状影响乘船游客脱逃和救援,加大事故后果。
2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17名公职人员被移交纪委监委机关
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给出了处理建议。
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包括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春和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水上游乐船项目负责人兼驾驶人员杨某斌。
经查,张某春实际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及安全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杨某斌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党委政府及部门的17名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委监委机关追责问责处理。
此外,对楚雄楚源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某俊及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
责令东华镇党委、镇政府分别向楚雄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楚雄市人民政府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楚雄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央视新闻、云南日报
编辑:向红玉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