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襄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曝光5起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超员
2026年10月2日10时42分,郭某驾驶牌号为晋LP**71的机动车行驶至县道527线12公里(邓庄镇小王村)路段时,超载1人被执勤民辅警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二:酒驾
2026年10月8日9时05分,襄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在滨河路(新城镇邓曲路口)路段巡逻执法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L9**9J小型汽车的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酒味。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三:疲劳驾驶
2026年10月8日11时00分,刘某某驾驶沪A0***4D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经省道232线(临夏线)25公里(古城镇京安十字)路段时,因涉嫌疲劳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刘某某驾驶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刘某某承认自己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四:疲劳驾驶
2026年10月8日11时03分,贾某某驾驶沪A0***9D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经省道232线(临夏线)25公里(古城镇京安十字)路段时,因涉嫌疲劳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贾某某驾驶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贾某某承认自己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五:疲劳驾驶
2026年10月11日14时30分,王某某驾驶晋M0***0D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途经省道232线(临夏线)25公里(古城镇京安十字)路段时,因涉嫌疲劳驾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王某某驾驶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且王某某承认自己存在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