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朋友注意,这些“老套路”又有“新花样”!沪上检察机关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健康咨询门店利用私域直播,诱导老年群体高价购买“神药”;参茸店提前了解老年人健康信息,包装“神医”问诊;业务员认“干妈”,兜售所谓“理财产品”……在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期间,上海检察机关集中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有不少是“经典”骗术利用直播、微信等新技术延伸出的新花样,尤为需要提醒老年群体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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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闵行区,多家以健康咨询为名的经营门店将老年群体作为目标客户,通过免费贴眼贴、量血压等健康服务引流,再以“内部品鉴”“专属福利”等名义,通过店内闭门直播、会员微信群推送、开设私域直播间等渠道进行营销传播,声称某产品具备治疗肾病、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的功效,诱导老年群体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既延误了患病老年人诊疗时机,也侵害老年消费者知情权、健康权及财产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闵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举报线索后,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邀请有通信技术、食品、医学等行业经验的多位老年志愿者组建专业小组破解私域场景取证壁垒。经专业机构检测,案涉产品仅为普通食品,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之后,闵行区检察院依法向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制发检察建议,该局遂对6家违法经营者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宣传、消除影响,关停门店3家,行政罚款总计55万元。该案例入选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同样将店内老年人视为“谋财”对象的还有牟某某等人。牟某某在自己经营的参茸店内,伙同何某某以听保健课免费领取米、油等为饵,并采用专车接送的方式将老年被害人送至王某租赁的办公室等地。之后,周某某假扮中医,利用提前从牟某某等人处获知的被害人身体状况取得被害人信任,并通过诊脉、扎针等方式虚构或夸大被害人病情开具高额“膏方”,同时牟某某、王某等人在旁配合推销,以此骗取14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

今年,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牟某某、何某某、王某、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一万元。其间,检察机关对被害老年人损失情况和犯罪获利情况开展重点审查,查明诈骗所得钱款均被犯罪分子分赃挥霍。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本案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均退赔了部分犯罪所得。对于此类利用行业监管盲区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还协同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治理,加强以案释法,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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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轻信嘘寒问暖的“亲人”或是“有路子”的“能人”,也是老年人容易被骗的原因之一。张阿婆的“干儿子”夏某某是名业务员,他明知公司没有正规金融资质,仍向张阿婆等老年客群宣称公司经营旅游、康养等投资项目,并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推销等方式兜售所谓“理财产品”。博得老人信任后,他谎称儿子身患白血病急需医药费,找张阿婆借钱并投入非法集资项目,将老人毕生积蓄置于巨大风险之中。更恶劣的是,张阿婆突发疾病离世后,夏某某趁现场混乱私自拿走了老人手机与银行卡,短短两天内通过微信转账、抛售股票、取现等手段盗取老人15万余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虹口区检察院发现截至案发时,夏某某在该公司参与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亿元,还有4300余万元未能兑付,让众多老年投资人血本难归。检察官坚持全罪追诉,最终以诈骗罪、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夏某某提起公诉。今年法院对夏某某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虹口区检察院依托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检察官走进社区,面向老年居民讲解养老投资骗局识别、个人银行卡、证券资产保管等防范知识,提升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

如果说张阿婆听信了夏某某的花言巧语导致被骗,67岁的孙某则因为救亲心切轻信了号称“有特殊关系”的赵某某。原来,因亲属涉嫌刑事案件被羁押,孙某经人介绍认识“有关系”的被告人赵某某,赵某某先后两次收取孙某现金共计60万元。发现事情没有进展,孙某多次催讨,赵某某仅代付律师费4万元、退还6万元,后变更联系方式失联,孙某实际损失50万元。

静安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赵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资金交付的直接证据和赃款去向的客观证据构建指控逻辑,指出被告人虚构自身能力及关系人身份,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交付钱款,该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人还结合案件事实开展庭审教育,提醒旁听群众和广大老年人增强防骗意识,对“帮忙办事”“托关系”等说辞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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