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故意撕毁假币,立“高富帅”人设,拍摄炫富短视频赚流量,法院判了

云之风
 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

短视频里,衣着光鲜的“高富帅”陶某拿着厚厚几叠钞票炫富,并称“少爷我不差钱儿……”。这些钞票其实是他购买的假币,最终将他送进了牢房。10月15日,湖北省检察院官微鄂检在线“检”说法栏目发布了该案例的普法短视频。

2021年下半年,做生意亏损的湖北襄阳男子陶某,在一款境外聊天软件上寻找赚“快钱”的方法。浏览群聊时,一则低价出售假币的广告吸引了他,他萌生购买假币当真钱用的想法。

拿到面值共计3万余元的假币后,陶某发现这几叠钞票材质较差,无法使用,便一直放在家中。后来,他突发奇想,用假币充当炫富道具拍摄短视频赚流量。视频让账号流量大增,入戏太深的陶某甚至会在镜头前撕毁一些假币,以强化自己的“高富帅”人设。

2025年12月,公安机关收到举报线索,对陶某住所及车辆进行搜查,当场查获100元面值假币283张、20元面值假币68张以及假币碎片43张。警方以陶某涉嫌购买假币罪提请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除了陶某的供述,卷宗中并无其他证据可以印证其购买假币的事实,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其明知是假币而持有。

鉴于购买假币罪和持有假币罪在罚金刑上有较大区别,为查明陶某行为的性质、实现罚当其罪,办案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陶某案发时乘坐网约车的轨迹记录,同时对陶某手机数据进行提取,调取到其与上线的聊天记录。

证据显示,2021年7月,陶某在一款境外聊天软件上与售卖假币的上线取得联系,讨论了“一般验钞机都能过,别拿到银行就行”“你拿100元的买东西,别人找你零钱”等假币使用事宜。二人商议按照面值20%的价格交易人民币假币,陶某向上线支付了6000元,并搭乘网约车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取所购假币。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陶某案移送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持续追查上线身份。今年3月,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购买假币罪依法对陶某提起公诉。5月,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陶某自愿认罪认罚,辩称假币买回来后并没有实际用于交易,未造成危害后果,请求从轻处理。庭上,检察官指出,是否将购入的假币用于市场交易,并不影响构成购买假币罪。陶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予以收购,其行为严重破坏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必须依法惩处。

“我买回来的假币太假了,根本用不出去,最后在拍视频时使用了,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我非常后悔。”陶某在最后陈述时表示。

法院采纳检方指控,以购买假币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检察官表示,购买假币行为是假币黑产的“需求端”,会直接推动上游犯罪分子伪造和出售假币,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购买假币罪不以假币是否流入市场为既遂要件。明知是伪造的货币仍予以收购,获取假币达到4000元以上,即符合刑法规定的购买假币罪构成要件。

检察官提示,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均属违法犯罪,切勿抱有“不用就不违法”的侥幸心理。

独家原创
财经信源
科技精选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