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胜诉却拿不到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开想用车位+50%物业费抵扣,业主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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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天眼问政”栏目收到贵安新区新时代城市花园小区居民吴先生反映,其在该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延期交房后,房开商并未按照购房合同支付违约金。吴先生向法院起诉胜诉后,房开商未按判决如期支付违约金,并提出以停车位、部分物业费等形式抵扣违约金,但是吴先生等业主认为对方提出的方案不合理,希望“天眼问政”栏目帮助解决。

贵安新区新时代城市花园小区

收到留言后,记者来到贵安新区新时代城市花园小区采访。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20年6月购买了新时代城市花园小区住房,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受房开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影响,直到2025年3月7日,吴先生才实际收房。根据购房合同约定,房开商应支付吴先生逾期交房违约金。

“房开公司一直不付违约金,我们就向法院起诉了这个事情。”今年1月26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对吴先生的民事诉讼作出判决,贵安新区飞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吴先生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43119.15元。

吴先生《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

“但是直到现在房开公司都没有给违约金。”吴先生告诉记者,法院判决后,房开商和吴先生进行协商,提出以车位和一半物业费来抵扣违约金,但吴先生认为不合理。

“他们的车位在合同中约定是租给业主的,每月租金才几十元,现在要用来抵扣违约金,而且抵扣的价格过高,一个车位要4万多元、5万多元,我们了解下来,远超附近车位实际价格。”吴先生介绍,该小区物业费为2.2元每平方米,以房开商提出的方案,他抵扣的物业费长达近四十年。

“我入住以来一直按时交物业费,这个抵扣物业费的方案毫无诚意,只抵扣一半,实际我仍然要交一半的物业费。”吴先生表示,他与部分业主对房开商提出的协商方案都不认可。“我们需要的是现金,判决书上写的是支付违约金43119元,并没有说拿物业费来抵扣违约金。”

贵安新区新时代城市花园小区

购买了该小区洋房的余先生同样认为房开商提出的协商方案不合理。“洋房物业费是3元一个平方米,如果按照他们的方案算,我的违约金要抵扣最少五十年。”

“我希望房开商能够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拿出一个很好的态度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化债让业主来吃这个亏。”余先生说。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贵安新区飞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小区逾期交房违约金的相关问题回复,记者注意到,该公司解释称,本次物业费抵扣方案为保交楼特殊形势下的兜底处置政策。设置抵扣物业费50%,是为保障小区物业基本服务现金流,保障物业服务不降标、不停摆、不瘫痪,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居住权益。

记者将吴先生等业主的诉求反映至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该局核实后回复,新时代城市花园原由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贵安新区宏科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受宏立城集团债务影响,贵安时代城市花园项目资金链断裂,项目停工、逾期交房,于2022年7月纳入问题楼盘处置。因原建设单位无力履行项目建设及交付义务,申请退地。为保障购房群众权益,经贵安新区管委会大力协调,贵安新区国有企业贵安新区飞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承担保交楼任务为由,带条件重新摘牌土地开展保交楼工作。

吴先生等业主反映延期交房情况属实,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已督促企业制定赔付方案,正在与业主群体协商,目前已有部分业主同意车位+物业费方案进行赔付。

吴先生等业主为未同意赔付方案群体,该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已多次组织企业与业主进行协商。

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编辑 王小婷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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