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徐长才、徐长桂、沈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称,新三板挂牌公司美兰股份(证券代码:430236)董事徐长桂两度以个人家庭开支为由向公司借款,累计150万元,被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三名责任人同步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监管决定,经查,2025年1月,董事徐长桂因个人家庭开支需要向公司借款100万元,于2025年6月归还借款本息;2026年3月,徐长桂再次因家庭开支需要借款50万元,于2026年6月归还借款本息。监管部门认为,上述行为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就相关事项及时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该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二条,安徽证监局决定对美兰股份,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徐长才,董事徐长桂及财务负责人沈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告指出,徐长才、徐长桂、沈燕履职中未能忠实、勤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警示函虽不涉及罚款,但属正式行政监管措施,相关记录纳入诚信档案,将影响公司及责任人后续信用评价与监管评级。
公开资料显示,创新美兰(合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注册地位于合肥高新区,2013年7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主办券商为中泰证券,2016年6月进入创新层。公司主营高效广谱、低毒环保的生物化学农药制剂研发、复配生产及销售,产品覆盖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三大系列并提供农药检测服务,面向小麦、水稻、棉花、蔬菜、果树等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获评全国农药行业制剂销售百强。据公开披露,公司注册资本4825.96万元,员工约269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秘徐长才持股约47.89%。
这已是美兰股份年内第二次因信披问题被监管点名。2026年6月15日,因公司截至4月30日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安徽证监局已对公司及徐长才、沈燕出具警示函。此前4月30日公司已公告提示,因未按期披露年报,存在由创新层调至基础层、且调出后24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创新层的风险。

